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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接群众举报有人超员!交警:严查!

点击「蓝字」可快速关注微信名:寻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一直以来

县公安交管部门

对于无证驾驶、超员超载、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都是保持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

尽管如此

但仍然有人心存侥幸

“顶风作案”

还被群众举报了

2021年2月26日

寻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南桥中队民警

根据群众举报提供线索

查获一起无证驾驶报废三轮车

且违法载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及时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近日,南桥中队民警接到群众举报

称在年后这几天

经常看到有人驾驶一辆三轮摩托车

后面坐着好多人

一大早从寻乌县留车镇红绿灯路口经过

得知情况后

中队民警立即行动

开展走访调查、调取路口监控

这一查可不仅仅只是超员那么简单

终于

通过监控视频发现

一辆赣B牌照的三轮车

载着数人

多次在早上6点多钟经过该红绿灯路口

经过对车辆信息查询后得知

该车是一辆报废车

并且车主已经将该车转卖给一外地务工人员

最后,通过信息汇总

确认驾驶该车车主的真实身份为

江苏籍男者陈某

原来

陈某是寻乌县留车镇某工厂务工人员

为了贪图一时方便

在没有取得驾驶资格的前提下

在本地购买了一辆报废三轮摩托车作务工临时使用

载着工友一起上下班

这种罔顾自己和他人生命的违法行为

不仅触犯了法律

更是存在非常大的安全隐患

一旦发生意外

很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

最终

县公安交管部门

对陈某的交通违法行为

合并处以罚款1000元

并将该车进行收缴强制报废处理




三轮摩托车属于机动车,须进行注册且取得相应的驾驶资质后方可上路行驶,同时,三轮摩托车结构简单,稳定性差,安全性能差,在违法载人的情况下,由于重量增大、重心增高等,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车辆难以控制,可能会出现车毁人亡的恶性事故。在此,寻乌交警提醒广大群众:三轮车不具备载人条件,无法保证乘客和驾驶人的生命安全,驾驶人员在驾驶三轮车时,应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严禁载人,谨慎驾驶。同时,车辆达到报废年限后,一定要及时办理报废手续,切勿因为蝇头小利而再次转卖他人,否则造成严重后果仍要追究法律责任。

编辑:刘春

审核:曾双明

素材来源:南桥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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